2022版
在整个欧盟及其近邻国家,法定气候目标要求可再生能源的发电能力于2030年及以后实现巨大且快速的增长。许多司法管辖区域内(部分司法管辖区域拥有成熟的可再生能源行业,另一些司法管辖区域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则远未成熟)的市场正在为之努力。然而,由于ESG议程刺激了企业对可再生能源购电协议的需求,人们的注意力也转向电气化供暖和电气化交通的需要,因此对于更多可再生能源的需求始终存在。但是,扩大部署的潜在障碍有时仍然存在。
为了实现2021年通过的《欧洲气候法案》中所规定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欧盟将需要投入至少是2022年预计的两倍的风能和太阳能发电量,这将是这十年的剩余时间里每年需要的发电量。个别几个欧洲司法管辖区域的装机量的预计增长幅度甚至更为巨大。同样引人关注的是欧盟“减碳55”一揽子计划中内含的能源行业内外的结构性变化,以及立足于从全球各非欧盟司法管辖区域进口氢气的预期成本与安全性的全新能源地缘政治的出现。
下载我们2022年版指南查看欧洲和中亚地区24个司法管辖区域的行业概况,以及欧盟相关政策的更新。我们重点介绍了海上风电等领域的关键新发展,和欧盟与各国监管和金融支持决策给所有技术带来的新机会,以及项目在某些市场所面临的系统性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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